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復試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在復試錄取工作中,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依據考生復試成績,結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考核,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為加強管理🦜,使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更加規範😞、科學,學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模式🏄🏼。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協調😖、指導和過程監管🩰。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二)各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若幹復試專家小組(以下簡稱“復試小組”)。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由5人及以上組成(需單數),組長由院長擔任;復試小組由5至9人的復試專家組成🪽,復試小組設組長一名,由博士生導師擔任;設教師秘書一名🏑,負責具體文秘工作🤵🏼。
(三)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 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本學院博士的復試錄取工作;
2. 根據學校關於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製定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內容和程序,各專業招生名額分配辦法,並組織實施🤽🏼,復試前向考生進行宣講;
3. 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負責將各復試小組及其成員名單報研究生院備案;
4. 對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接受和處理考生提出的申訴。如考生對處理結果仍有疑問👳🏼,可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訴🚆。
(四)復試小組的職責
1. 具體實施本組考生的復試,每位成員須負責❤️、公正、公平👸🏻👨🏼🎤、合理地對考生進行現場獨立評分;
2. 正確執行招生政策,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分規則和評判標準;
3. 復試小組秘書要對每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記錄🧉,復試結束後,復試材料由復試小組秘書整理後交學院,由學院負責保存備查🤽🏼♀️。
三、復試形式、內容及成績評判
(一)復試形式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
(二)復試內容
1. 外語考核。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不再統一組織線下外語考核,改為線上考核🦐。具體考核細則由學院通知🙏🏼。外語考核滿分100分,學院自行劃定進入復試標準。“少民骨幹”“對口支援”“對口支援部省合建”等“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標準由學校劃定。
2.綜合考核。各學院根據各學科特色確定復試內容💲,包括對考生專業素質與能力、綜合素質及培養潛質的考核;綜合考核分為專業基礎、專業綜合和綜合能力三個部分,每個部分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為綜合考核總成績,即復試成績=專業基礎+專業綜合+綜合能力。
(三)復試規則
1. 復試原則上采取差額形式。
2. 各項考核成績由復試小組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9️⃣。
3. 每位考生的綜合考核時間不少於30分鐘。各部分的考核過程應做詳細記錄,所有考核材料應妥善留存、備查。
4. 復試結束後🧚🏻♀️,考生各項考核成績由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向考生公布。
四🤦🏽、復試要求
(一)考生參加復試須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證原件;
2. 碩士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原件,無碩士學歷的提交碩士學位證書原件);
(二)體檢
體檢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
2020年博士研究生錄取原則上根據考生就業方式(定向和非定向)按照考生復試成績從高到低分別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考核復試中任一部分考核低於60分不予錄取,綜合考核復試成績相同考生,依次按照專業基礎、專業綜合、綜合能力降序排列🐵。境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加試政治理論考試,考試形式另行通知。政治理論成績低於60分則視為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經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各學院須將復試結果🤵🏽、擬錄取及不錄取名單及時向考生公布。
(三)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本指導意見適用采用“申請—考核”製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學院,采用公開招考方式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學院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學院、學科特色🙆,製定適合本學院的方案,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執行。